关于加强清明假期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3-31 浏览数:

各学院、部门:

清明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校园的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在节前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并根据部门特点,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

二、各学院、部门的重点岗位、重要资料、贵重物品要落实管理责任,私人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节前离校时落实专人关门、关窗、切断电源。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

三、各学院、部门放假期间,如有师生员工外出活动,请提醒他们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时不要乘坐黑出租,及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敲诈、勒索等案件。

四、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留宿他人。

五、师生员工假期期间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或委托专人保管,不要在办公室或宿舍存放现金。师生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不法分子入室盗窃。

六、各学院、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加强假期安全巡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6667531、26653174。

保卫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