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商防疫•以案说法(六)】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口罩行为

来源: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  作者:张孟凯  编辑:张孟凯  发布时间: 2020-02-11 浏览数:

开栏语:2月5日( 正月十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组推出系列【天商防疫•以案说法】普法宣传教育专栏,以相关案例分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内容。

相关案例:2月3日,潍坊市及高密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仪某宇等人制售假冒品牌口罩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仪某宇从周某亮、周某三等4人处购买假冒伪劣口罩,销往北京、山西等地。公安机关顺线侦查,共捣毁制假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假劣口罩3500个,扣押生产设备10台、生产原材料无纺布30卷、滤棉10包。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相关规定,仪某宇等人制售假冒品牌口罩,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同时,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还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专业指导:法学院教师严静、刘剑、谢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