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天津市教职工手机摄影比赛的通知

来源:校工会  作者:曹军  编辑:王琳  发布时间: 2019-07-01 浏览数:

各高校(附院)、科研院所工会,各区教育工会: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市教育工会决定举办天津市教职工手机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充分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取得的伟大成就,集中展现广大教职工为实现中国梦和建设美丽天津奋力拼搏的主人翁风采,激励和动员全市教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功立业。

二、参赛范围

各高校(附院)、科研院所和各区教育系统内在职教职工。

三、参赛要求

用手机关注“天津教工”微信公众号,登录手机摄影比赛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

(一)参赛作品主题

主题一:“我和祖国共成长”

通过手机镜头全方位展示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和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底蕴,真实记录城乡新貌、百姓欢颜,做新时代的见证者。

主题二:“与新时代齐奋进”

用手机镜头将普通教职工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动人瞬间定格在最美的一刻,集中展现履职敬业、追梦筑梦、奋斗圆梦的时代新风,做新时代的建设者。

(二)参赛教职工围绕每个主题可提交1件参赛作品。作品可为单张或组照,组照不超过5张。不接受拼接图片。

(三)参赛作品应为手机直接拍摄,可使用第三方图片编辑软件进行剪裁、滤镜等处理操作,但须保留EXIF信息。

(四)每件参赛作品应有名称。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 7月1日~9月15日

登录比赛平台报名,按照要求上传作品。

作品上传成功并经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更换作品。

(二)线下评审阶段 9月16日~9月22日

进行专业评审,从中选出优秀作品。

(三)线上展评阶段 9月23日~9月30日

将部分作品放在平台展示,进行公众投票,评选最具人气作品。

(四)表彰阶段 10月中旬

公布获奖名单,并予以相应奖励。

五、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入围奖以及最具人气奖若干名,由市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

六、相关事项

(一)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拥有著作权的原创作品。由此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市教育工会有权将获奖作品无偿用于“天津教工”微信公众号、微主页和会刊等自有媒体。对于选用的作品,均署名作者真实姓名。

(三)本次活动将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审,并如期公布获奖结果。评委会的评审结果视为最终决定,不受理任何途径的申诉。

(四)本活动解释权归属天津市教育工会。

天津市教育工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