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对各位教师的温馨提示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8-03-01 浏览数:

1、按校历安排,教师于3月2日(星期五)返校上班。3月5日(校历第一周的星期一)教师正式上课。

2、开学前,请任课教师再次确认本人课表。教师可登录URP综合教师系统查看本人的课表,查好自己的上课时间和地点。

3、在URP综合教务系统里点击“课程名称”下载本学期学生的选课名单,下载并打印“教学记录表”。

凡担任选修课的教师请在上课前,第一次下载学生的选课名单,待本学期补退选结束(3月14日)后,第二次下载最终选课名单。

4、请教师们注意:每学期开学教学运行的第一周。非第一周开课的课程,第一次课不得调课、停课。请老师们提前做好安排。

5、请教师们上课时备齐相关的教学文件:包话参考教材、授课计划、学生记分册、教案或课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