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委教育工委机关部分副处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1-11-23 浏览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促进教育工委机关和高校之间的干部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市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面向教育系统,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 5 名副处级干部人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竞争职位及名额

1 、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人选 1 名;

2 、工委干部处副处长人选 1 名;

3 、工委宣传处(网络处)副处长人选 1 名;

4 、工委调研处副处长人选 1 名;

5 、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纪检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人选 1 名。

二、实施范围

教育系统市属高校和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三、资格条件

1 、一般是现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或是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三年以上,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

2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岁( 1975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界限可以放宽到 37 岁;

4 、根据职位要求,报名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经验、能力和素质。其中:

办公室副主任人选应当熟悉高校管理工作特点,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作风务实,综合协调能力较强;

干部处副处长人选应当熟悉高校组织部门业务,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

宣传处(网络处)副处长人选应当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网络宣传教育技术;

调研处副处长人选应当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高文化知识水平,工作经验丰富;

副处级纪检员人选应当具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作风扎实,原则性强,表现比较突出。

5 、身体健康。

6 、中共党员。

四、主要程序

竞争上岗工作主要包括动员与发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业绩公示、资历评价、面试、确定考察对象、差额考察、决定任用等九个程序。

(一)动员与发布方案

召开教育系统所属高校和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会议,对竞争上岗工作进行动员,在有关高校校园网站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2011 年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28 日,每人限报 1 个职位。(是否服从调剂,在报名表中注明。)报考人员需在 jygwxz @ 126.com 电子邮箱中下载报名表,密码为 xz12345678 ,并将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发送到 jygwbm @ 126.com 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有关高校党委要采取适当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竞争。

2 、资格审查。根据电子邮箱填报的报名表,教育工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年主要工作业绩的简要总结和佐证材料,到教育工委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需形成有效竞争,否则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竞争上岗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争资格。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问题,自行承担后果。

3 、笔试通知。教育工委有关部门直接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不能参加笔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电话询问参加笔试情况。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填写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联系畅通。

(三)笔试

竞争上岗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初,具体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取每个职位笔试成绩排名前 3 位的人选进入面试。教育工委有关部门通知面试人选所在高校领取并发放面试通知。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该职位笔试成绩情况。

(四)业绩公示

参加面试人选,每人撰写一篇 2000 字左右的业绩自评,重点介绍近年来本人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情况以及本人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奖项。业绩自评材料需由本人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由本人提供 10 份打印稿。参加面试人员的业绩自评材料分别在本人所在单位及市委教育工委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2 天。

(五)资历评价

教育工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对参加面试人选任职经历、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资历评价,并量化计分。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试题委托市委组织部命制。面试时间为 2011 年 12 月中旬,具体另行通知。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确定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50% 、资历评价 10% 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取每个职位前 2 名的人选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情况报告。

(八)差额考察

教育工委组成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民主测评成绩较差的不作为拟任人选。

(九)决定任用

市委教育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后,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任职手续;如发现有影响任用的问题,取消其任职资格。

对任用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教育工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工作,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纪检组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参与竞争资格。

教育工委机关党总支联系电话是 83605642 。

教育工委干部处联系电话是 83605852 。

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纪检组监督电话是 83605045 。大家也可以通过市委组织部 12380 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欢迎大家对竞争上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委教育工委

2011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