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4-03-03 浏览数:

各学院、党政各部门:

2014 年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 30 周年。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转发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关于开展纪念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 30 周年优秀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 2014 〕 8 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 1984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期间,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学术专著(不含教材和编著的作品)、在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学术论文、被省(区、市)级以上(含省区市级)领导机关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政治观点和理论观点鲜明、正确。

2 .选题应为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问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大的学术创新贡献;或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 .作品是作者本人长期积淀形成的代表性、经典性学术精品力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里程碑意义,适合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人才培养的必读篇目。

4 .作品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方法科学,文风朴实,语言流畅;并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评选办法

1. 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标准组织初评、进行推荐。各高校可兼项申报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每项最多 1 (部)篇。

2. 天津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进行评选,择优推荐 5 部著作、 10 篇论文、 3 篇研究报告参评全国评选。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1 .每项成果申报均需填写《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 30 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注:此表为全国申报表,为简化工作,不再另制推荐申报表),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同时提交申报表电子版和参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原件等支撑材料一式三份(如无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 .报送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3 月 7 日 。 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宣传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luyi@tjcu.edu.cn

联 系 人:杨璐伊

联系电话: 26686252

附件:

全国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设立30周年优秀成果申报表下载:fa76e4a64788472110ee80d7d3bde03b.doc (55.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