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评天津市第十三届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4-10-10 浏览数:

根据《关于开展天津市第十三届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

1. 凡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 1 )已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各种优秀成果奖励的;

( 2 )成果第一完成人为副市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

( 3 )著作权有争议的;

( 4 )电子出版物。

3.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作者申报。如变更申报人,须出具第一署名作者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4. 署名为“ ** 单位”或“ ** 课题组”的成果,应以署名单位或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名义申报。

5. 每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一项成果。

6. 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1. 申报人需要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

( 1 )《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评审表》(附件 1 )

( 2 )研究成果报告

( 3 )研究成果摘要( 500 字,附电子版);

( 4 )被决策吸收、采纳及发挥作用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2. 申报参评材料请于 10 月 22 日前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璐伊

联系电话: 26686252

电子邮箱:yangluyi@tjcu.edu.cn

附 1 :

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评审表下载:18ff963cdffacc12b9d6ea359b877f38.doc (56.50 KB)